营造和谐的诊疗环境需要医患双方的共同努力,医院将尊重您的权利,同时也请您配合遵守义务。
一、病友的权利
(1)获得基本医疗服务的权利;
(2)人格受到尊重的权利;
(3)知情同意权;
(4)隐私权;
(5)对诊疗方案的自主决定权;
(6)拒绝治疗权;
(7)对医疗机构的批评建议权;
(8)因医疗事故造成损害获得赔偿权利。
二、病友的义务
(1)如实陈述病情的义务;
(2)配合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进行检查治疗的义务;
(3)支付医疗费用及其他服务费用的义务;
(4)尊重医务人员的劳动及人格尊严的义务;
(5)遵守医院规章制度的义务,协助医院控制和减少噪音、保持清洁安静、不吸烟、减少探视来访人员等;
(6)不影响他人治疗,不将疾病传染给他人的义务;
(7)爱护公共财物的义务;
(8)接受强制性治疗的义务(传染病等)。